企業在找網站建設公司制作網站的時候一定要聲明網站設計素材圖片要求有版權,雖然會產生一些費用但是比起侵權產生的費用要少很多,也避免了后期被告的麻煩
圖片侵權案例 網絡圖片侵權往往酌情確定賠償數額
案情介紹:原告系某圖片公司,被告系某大型新聞媒體。原告發現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網站上發布的一篇文章中將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一幅攝影作品作為文章配圖使用。原告因此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10000元和為訴訟支出的律師費5000元。原告為證明經濟損失,提交了1張其與案外其他公司簽訂的關于其他圖片的許可使用合同及發票,合同金額為10000元。被告認可使用涉案圖片的事實,但認為原告對圖片的損失計算不客觀,索要賠償過高。原告為證實其損失向法院出示的其銷售其他圖片的合同,與本案沒有關聯性,且從涉案圖片的類型、美譽度、創作難度來看,一幅圖片10 000元的訴訟請求亦有失公允。
法官說法:著作權法對于損失賠償數額的計算有著嚴格的適用順序,首先是依據權利人的損失確定,其次是根據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確定,如果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均無法確定,則由法院根據侵權情節進行酌定。由于著作權具有非物質性的特點,加之侵權行為較為便捷和隱蔽,侵權人又很容易銷毀有關證據材料,致使大部分原告無法證明其損失或被告的獲利,實踐中絕大部分情況均是適用法定賠償的方式確定損失賠償的數額。本案的原告雖然提供了其與案外人簽訂的圖片許可使用合同及發票,但由于不同圖片之間存在著題材、創作難度、用途、交易對象等方面的差異,而這些差異均會對圖片的使用費產生影響,故法院并未將原告提供的其他圖片的許可使用合同作為本案確定損失賠償數額的依據。最終法院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獨創性程度、市場價值、侵權行為的性質與情節、主觀過錯等因素酌情確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元。
上圖可以看到因圖片侵權某公司被索取31000元侵權費用,一個企業網站制作費用也就在1-2萬范圍,因為圖片沒有購買版權損失太大,所以仟億科技建議企業在做網站的時候一定要購買圖片版權。